精准发出司法建议161份 广东法院筑牢养老诈骗“防火墙”

日期:12-28 来源:未知

  “我经朋友介绍去了位于广东东莞南城区某广场的房地产公司,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共投资9万元,结果几个月后他们就人走楼空了。”东莞市民曾大爷回忆起被骗的经历仍然懊悔不已。


  原来,曾大爷通过朋友推荐,认识了该房地产公司老板刘某。刘某以高利息回报为利诱招揽投资者,谎称投资资金用于广东韶关车八岭旅游区的投资项目,诱骗包括曾大爷在内的59名老年人,购买其虚构的投资理财产品共计230多万元。此外,刘某还在互联网上设立P2P融资平台,吸收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社会公众投资款720多万元。

  今年3月,刘某被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并退赔案件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

  案件审结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对全市范围内已注册的涉养老服务的市场主体,特别是涉养老投资、提供养老服务、保健食品或药品的市场主体和相关广告进行梳理和排查,对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违法线索。

  这是广东法院通过司法建议与职能部门联合治理,堵住市场主体监管漏洞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投资理财诈骗、销售诈骗等盯上了老年人,广东法院根据审理老年人被诈骗案件情况,主动作为,精准发出涉及市场监管、养老保险、个人信息保护等多方面司法建议161份,切实阻断诈骗老年人的信息链条,为斩断伸向老年人的诈骗“黑手”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投资项目监管

  “不法分子以‘高回报’‘高收益’为诱饵,以理财投资公司、养生公司等名义在社会上公开运营,欺骗性比较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叶颖说,这些人明目张胆开着门店,用高息利诱,或者是发放免费的鸡蛋、面条和其他日用品等小恩小惠骗取老人信任。

  如何监管这些投资理财、养老机构等容易高发诈骗老年人的市场主体呢?叶颖一直在思考。

  曾大爷被骗一案审结后,东莞中院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后者收到司法建议后,立即开展整治行动。《法治日报》记者从该局办理法院司法建议的工作落实台账中看到,该局已通过集中排查、专项约谈专营门店和各类商场的相关经营主体的形式,先后排查各类实体和线上的高风险企业和机构7000多家次,并建立了专门的涉老诈骗线索流转和查办台账。

  “结合法院的司法建议,我们建立了风险管控名单,对台账中的问题线索逐一明确相关机构、企业的涉诈风险等级,进行分级分类处置,对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依法严格办案,更好守护老年人‘钱袋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

  叶颖建议,对于短时间内能获得高回报的投资项目,老年人一定要提高警惕,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子女,或咨询相关政府权威部门,不要轻易签订养老或理财类协议,更不要轻易进行大额转账。

  记者了解到,广东法院针对养老诈骗高发领域的市场主体,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32份,把源头治理作为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养老项目、投资理财项目等审核监管力度,通过与职能部门联合治理,共同扎紧市场主体的监管篱笆。

  守护老人信息安全

  如今,银发一族乐“触网”,积极拥抱数字生活,老年人在网上花的时间越来越多。有关数据显示,有超五成的老年人,每天上网时长超3个小时。

  记者发现,由于老年人防范诈骗的意识与网络知识还有所欠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根据老年人关注个人健康、信息检索能力弱、渴望情感关怀等特点,量身制作“剧本”,步步设套,骗取老年人钱财。

  这些不法分子,第一步就是想办法获取与老年人相关的数据信息。前不久,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非法获取老年人信息进行诈骗的案件。

  2021年5月至7月,广东某供应链科技公司工作人员张某,擅自登录某营业部站长的账号,在物流信息系统私自大批量查询、获取收件人快递信息1700多条。张某将获取的个人信息卖给进行养老诈骗的被告人甘某,获利1.9万余元。

  甘某则伙同他人成立诈骗团伙,利用买来的老年人个人信息,冒充养生产品专家团队,向老年人推荐“对症”的“名贵药材”,共诈骗935名被害人434.8万元。

  从化法院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甘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处罚金人民币52万元,退赔案件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张某被另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快递员能轻易违规获取收件人信息,可见公司保密监管方面存在漏洞。”案件承办人、从化法院法官李静敏告诉记者,结合审理甘某一案发现物流公司存在的信息安全隐患,从化法院随后向涉案供应链科技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

  司法建议指出:公司对用户信息的保密工作有漏洞,内部监管也不到位。建议对用户隐私信息进行加密保护,杜绝通过不良途径或制度漏洞采集、使用、传播客户信息。同时,加强内部监管,对快递员实行资格准入、纳入个人征信体系,对快递从业人员进行用户信息安全教育培训,签订泄露信息的违约责任书,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快递从业人员意识到泄露、倒卖用户信息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收到司法建议后,涉案公司法规部、安全调查部等部门立即展开核实整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该公司还设立“安全官”和责任连带机制等多种升级措施,建立起公民个人信息“防火墙”,阻断犯罪链条。

  结合承办过的案件,李静敏向广大老年人建议:不要轻信推销,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发现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搜集时,要及时让对方删除,必要时可向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记者了解到,除了从化法院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等也积极作为,向电信、网络平台等行业和相关企业发出相关司法建议,建议加大对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特别是老年人信息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切实阻断诈骗老年人的信息链条。

  加强社保法治宣传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制度,不少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以有关系代办、违规办理“养老保险”为名,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犯罪。

  今年5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假借认识社保工作人员诈骗老年人的案件。

  被告人徐某谎称认识社保局工作人员,有“特殊渠道”能够通过补缴方式办理社会养老保险。2018年至2020年期间,徐某通过提供虚假社保人员微信,骗取老年人廖某信任,并以社会养老保险连续购买、“交多领多”,购买新房领取补助金以及补税退税、请客送礼等伎俩,先后分20余次骗取廖某钱款共计188万余元。2021年3月,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5月,徐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所得金额。

  “本案是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谎称认识社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可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骗取老年人的保险费、材料费、好处费。”案件承办人、顺德法院法官吴瑞青说。

  吴瑞青在办案中发现,不少老年人本应通过人社部门了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但总以为“特殊渠道”更快捷,最终导致钱款被骗、个人养老保险断缴。

  结合此案,顺德法院向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查找在贯彻落实养老保险政策过程中工作机制是否存在漏洞或不规范之处,深入社区、村居进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方面的宣传,鼓励引导符合办理条件的人员尽早办理手续,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做好释法工作,重点针对代办“养老保险”等典型诈骗手段进行普法宣讲。

  顺德区人社部门收到司法建议后,立即对社保经办业务进行了核查,并展开区、镇街、村居三级联动的社保政策宣传,及时向社会公示补缴社保费用政策、流程、方式等信息,定期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

  吴瑞青提醒老年人:在办理养老、医疗保险时,应通过相关部门、社区、村委会和正规网站等了解国家和当地政策规定,到相关部门按照程序依规办理,不要轻易相信他人能代办养老保险而把费用交给他人。明知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要企图通过“找关系”“走后门”方式违规办理,不要轻信通过熟人可以省钱等谎言,避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数据显示,广东法院今年共审结以代办社保等幌子诈骗老年人的案件达17件,占9.5%,全省法院共向各地人社局发出关于宣传社保政策规定的司法建议15份。

  此外,自今年4月以来,广东法院已组织进社区普法活动483场。同时发布典型案例52个,各类反诈新闻报道网络总点击量达1.8亿次,多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全民反诈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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